第740章 我得救救他

發佈時間: 2022-12-23 20:3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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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秦亦可靠嗎?答案一定是肯定的!

 剩下的,便是朝夕自己的問題。

 “原地踏步,不做不錯,沒想到你意外的小心,沒有看上去那麼沒心沒肺。”沉默中,樑彧宛如在給她下人生判詞。

 朝夕無法否認。

 ‘逃避’這件事,其實於她而言是家常便飯。

 “我爸媽離婚很早,從我記事起,街坊鄰居就會對我指指點點,說我媽媽心大又貪,不肯屈從於踏實的生活,拋棄我們父女倆,跟有錢的商人跑了。”

 單親家庭的小孩,多少都會僞裝自己。

 ……這是本能的自我保護。

 朝夕平鋪直敘的講述道:“我奶奶從來不肯認我,她自己住在比她年紀還大的四合院裏,逢年過節我和我爸去看她。見到我爸,她笑得合不攏嘴,可見到了我,一定會把我轟出來。她臨終前最後一句話就是:死後不准我祭拜她。那時我才五歲。我生平第一次發現,原來我這麼招人嫌。”

 說起這些往事時,她語氣淡淡的,始終微笑的表情裏已不見痛苦。

 樑彧是個好聽衆,給與她足夠的安靜。

 朝夕如在給自小到大的情感做梳理,想到什麼便說什麼。

 “我六歲上小學一年級,第一次見我媽是個冬天。放學很早,天色很暗,校門口有很多人堵在那兒。隱約露出一個特別豪華的車屁股。好像來了個大人物。我想擠進去看,打小就愛湊熱鬧,半天鑽不進去,就在我準備放棄的時候,一隻漂亮的手朝我伸來,把我抓住,那力氣賊大,把我的手都拽疼了,緊接着我就被擁到一個懷裏。”

 她看了樑彧一眼,誇張的做了個鬼臉,“那就是我媽,我還沒看清楚她長什麼樣子,光聞到一股刺鼻的香水。她卻哭了起來,一個勁的‘女兒長、女兒短’,也許她哭得太傷心了,弄得我也挺難受的,然後我也哭了,你想,那是幅多感人的畫面吶!”

 朝夕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
 現在想起來只覺得狗血,山寨版偶像劇!

 樑彧想了想,確實好笑。

 在國外時,他是見過虞豔的。

 蕭氏財團的董事長夫人,在y國華人的圈子裏,是出名的美人。

 也是後來他才知道,原是慕朝夕的親生母親。

 “那天我坐着我媽的豪車回了家,一路風光。”

 在那個年代,縱是b市,街上能看到一輛正宗進口車,效果和親眼目睹大熊貓穿街過巷一樣,相當震撼!

 “當時我就一個感覺。擦乾淨眼睛一看,發現我親媽長得非常漂亮,內心那個狂喜啊;其次,坐在可能我一輩子也沒機會坐的豪車裏,我覺得倍兒有面子!”稍作一頓,她神轉折,“回家就被我爸揍了一頓,還差點被他逐出家門。”

 樑彧頻頻頷首低笑,“把不太幸福的童年講述得那麼喜感,大概你是第一人。”

 “我遇到的事情都是我自己無法選擇的,所以只能盡力讓自己活得輕鬆一點。”朝夕也曾想過,或許是她天生樂觀。

 “我媽那次回來,目的明確,想把我帶到國外去,老慕呈自暴自棄狀態,天天衝我放狠話,好像巴不得我快滾似的,我也有點兒寒心了,可一想到我要走了就剩他孤零零的多可憐啊,就留下了。”

 只是那一年,小朝夕過得很艱難。

 “之後半年多,愛說閒話的鄰居又開始對我指指點點,還不許自家的小孩兒和我玩。我爸看我的眼神兒很奇怪,和我們在街上見到被遺棄的貓貓狗狗那種眼神差不多。他經常三更半夜爬起來喝悶酒,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,起初小心翼翼,後來覺得太憋悶了,就開始想辦法找樂子。”

 男孩子笑話她沒媽,她直接上拳頭把對方揍哭!女孩子麼,手段溫和些,就……用水彩筆畫花她們的裙子。

 大多數時候她一個人玩,看看小人書,在家裏牆上做個塗鴉,天氣好時去體大都能溜達半天,不愁無事可做。

 她有報復心,三姑六婆在她背後說閒話,她趁人不備用彈弓砸玻璃窗,或者偷偷地拿口香糖堵誰家的鑰匙孔。

 完了特痛快,哼哼着小曲一蹦一跳的回家。

 後來老慕得了經驗,但凡女兒回家時嘴裏有哼哼,必定在外面做了壞事,距離左鄰右舍來告狀也不遠了。

 起初老慕先語重心長的對她說道理,她不聽;動手收拾她,結果是越戰越勇。

 女悟空的名聲逐漸響亮。

 關於過去,本來是很好笑的講述,卻讓聽的人心裏隱隱作痛起來。

 朝夕見樑彧收起笑容,眸色逐漸深濃,她反而寬慰的對他微笑,“你想不想知道我和秦亦是怎麼認識的?”

 除了雲菲菲和簡寧,她還沒告訴過其他人。

 樑彧點了點頭,懷着一絲淺淡的遺憾,繼續盡職盡責的做若無其事的旁觀者。

 只有這樣,朝夕才能不吝的對他分享人生中最精彩的部分。

 “我七歲的整個階段基本上屬於叛逆期提前狀態,整天招貓惹狗。恰好那年我爸特別忙,好像體大要評全國一百所優秀大學,三不五時就會請記者來拍照做報道做宣傳。我呢,只要趁他不注意就會跑,他管不住,最多我被告狀了,他當着人家的面做個樣子教訓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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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就在這樣的情況下,秦亦相當無辜的成爲她的目標,被她牢牢盯上。

 “遇到他的那天熱極了,換現在有這種天氣,我纔不出門呢!”

 朝夕感嘆着小時候無窮無盡的精力,記憶裏的炎夏,卻因爲有個陰鬱少年出現,變得多姿多彩。

 “體大的老操場,我站在看臺上,他在灰撲撲的跑道上;我吃着棉花糖,他拖着沉重的腳步,一步一步的向前邁。那時的他很瘦弱,個頭也不高,但皮膚很白,被太陽一照,像個透明的玻璃人。我能感覺到他早就跑不動了,更不明白他爲什麼要堅持。我的想法比較單純,看到他那個樣子,隨時會蒸發在太陽低下,消失了都沒人會惦記,我納悶他到底是有多慘啊,難道他爸媽都不要他了?於是我還想,我得救救他。”